晚飯時吵了一架。事緣就是這餐晚飯, 我們訂了八點的枱, 結果所有人都比我早到, 而我七點四十五分時也到了。電話裡確定所有人都在附近而且正在赶上來后我便領了座位坐著等。
這一等就是十五分鐘, 然后第一批人到了, 到最后齊人時已經是半小時后了。我當然不高興, 但並沒有真的動氣, 吵起來是因為壓根底我說的話沒人在乎。我的意思很簡單, 等一會或兩會都沒有問題, 但前提是我知道要等, 先不說沒有通知的等比得到通知的等更長久, 我更想說的是, 我們訂的並不是什么高級餐廳, 人家也要做生意, 總不能黃金時間裡干坐著人家的座位, 這是人格的自律。要么就是我遲點領座位, 要么就是你們盡快赶到! 所以等了一會不見人我便按自己意思先點了幾道, 餘下的等人齊再商量。然而我得到的回應是你干坐也沒人赶你走, 你點道菜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你負責... 於是火便來了! 當然這 "火" 是在控制之內, 但想到已經不記得上次發火是什么時候了, 便肆意地發洩了出來。結局當然並不盡如人意, 人家都被你駡得哭了出來, 做男仔的也當然要先道歉了。
我想起兩句說話:
1) 不能隨處小便(小處不能隨便)
2) 勿以善少而不為
錯在那裡? 是 "故意" "洩了氣"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