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5月 05, 2009

動真氣!

晚飯時吵了一架。事緣就是這餐晚飯, 我們訂了八點的枱, 結果所有人都比我早到, 而我七點四十五分時也到了。電話裡確定所有人都在附近而且正在赶上來后我便領了座位坐著等。

這一等就是十五分鐘, 然后第一批人到了, 到最后齊人時已經是半小時后了。我當然不高興, 但並沒有真的動氣, 吵起來是因為壓根底我說的話沒人在乎。我的意思很簡單, 等一會或兩會都沒有問題, 但前提是我知道要等, 先不說沒有通知的等比得到通知的等更長久, 我更想說的是, 我們訂的並不是什么高級餐廳, 人家也要做生意, 總不能黃金時間裡干坐著人家的座位, 這是人格的自律。要么就是我遲點領座位, 要么就是你們盡快赶到! 所以等了一會不見人我便按自己意思先點了幾道, 餘下的等人齊再商量。然而我得到的回應是你干坐也沒人赶你走, 你點道菜如果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你負責... 於是火便來了! 當然這 "火" 是在控制之內, 但想到已經不記得上次發火是什么時候了, 便肆意地發洩了出來。結局當然並不盡如人意, 人家都被你駡得哭了出來, 做男仔的也當然要先道歉了。

我想起兩句說話:
1) 不能隨處小便(小處不能隨便)
2) 勿以善少而不為

錯在那裡? 是 "故意" "洩了氣" 嗎?